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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02    作者:佚名     来源: 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    点击:

新葡萄新京威尼斯组人〔2011〕56号
各院、部(系)、室(中心),各直属机构: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2011〕10号文件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认定范围
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以下在编在岗人员: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在教学一线岗位工作的人员。
2、2011年引进的专任教师。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条件:
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并符合《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条件。
三、时间安排:(逾期自误)
(一)2011年9月13日至9月20日,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信息。
(二)2011年9月20日至23日申报材料审核。
(三)2011年9月24日:向教育厅报送申请人员情况一览表。
(四)2011年10月17至21日:由教育厅委托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教师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教育教学能力评议。
(五)2011年11月3日:申请材料报送教育厅。材料不齐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必须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的,规格为A3纸双面激光打印,不得自行设计打印表格。准备3张小2寸与网络报名相同底的彩色相片,2张分别贴在申请表上相片栏,另一张轻贴在一份申请表右上方,供办理证书使用。
(二)《身份证》原件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同在一张A4纸同一页面上复印,身份证复印在上半部分。(各高校审核原件后在身份证复印件签署审核人姓名并加盖公章,退原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
(四)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1份(样表可从海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edu.hainan.gov.cn“资源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五)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六)《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各高校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签署审核人姓名并加盖公章,退原件)。
(七)聘任证书或合同等材料复印件。
以上(二)(三)(四)(五)(六)(七)材料装订成册。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实施细则》规定,“高等学校已聘任副教授(不含副研究员、副主任医师、高级实验师等)职称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免补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免普通话水平测试,免课堂教学评估”。
(二)申请教师资格须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请申请者于9月9日前在组织人事部蔡银老师处报名,集体参加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或海南师范大学组织的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报名地点:学校新址行政楼组织人事部210室
联系人:陈磊,66893139,蔡银,66895690。
中共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委员会
组织人事部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主题词:高校 教师资格 认定 通知
组织人事部办公室 2011年8月30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