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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公派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21    作者:佚名     来源: 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    点击:

新葡萄新京威尼斯组人〔2012〕9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公派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琼教外〔2012〕12号)精神,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广泛通知本单位教职员工,积极报名参加相关项目,具体安排如下:
一、具体项目及相关要求
具体项目及相关要求请自行浏览国家留学基金网站
(http://www.csc.edu.cn/2012guide.asp)。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所申请项目的具体要求。
三、推荐程序
1. 个人申请:教师个人向二级单位提出申请;
2. 单位推荐:二级单位根据学科建设、人才培养需要和工作安排,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确定申报人选,按申报项目分类,上报学校;
3. 学校审核:学校对教师申报资格进行最后审核,并上报至省教育厅;
4. 人选确定:由省教育厅及国家留学基金委确定资助人选。
四、时间安排
1.2012.2.22~2012.2.29:个人向各二级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表》;
2.2012.3.1~2012.3.5:各二级单位对申报教师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人选,公示三个工作日,按申报项目分类填写《201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人员一览表》;
3.2012.3.6~2012.3.7:各二级单位向组织人事部报送材料,包括《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表》、《201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人员一览表》,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4.2012.3.7~2012.3.15:组织人事部按项目要求审查申报资格,汇总材料,报学校确定人选,并通知推荐人选上网填报正式申请材料。
5.2012.3.16~2012.3.17:推荐人选提交网上申请,并按留学基金委要求将相关纸质材料提交至组织人事部后,统一上报。
请各单位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宣传咨询,协助申报教师完成研修目的、研究课题及研修计划等相关内容的论证,认真组织申报人选材料的审核工作。
中共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委员会
组织人事部
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遴选 留学 人选 通知
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组织人事部 2012年2月21日印发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