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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17    作者:佚名     来源: 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    点击:

各院、部、室(所、中心),各直属机构: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通知》(教技【2013】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3】10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琼教师【2013】78号)要求,为加快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确保按时完成我校教职工基本信息入库,我部将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对我校教职工基础信息进行采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在教师、科研、临床、管理、工勤岗位工作的校编在岗教职员工。不含离退休人员及返聘、外聘人员。
二、数据采集流程
1、下发信息采集表和采集模板
各二级单位到组织人事部网页下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指标解释、基础代码表和教职工基础信息EXCEL采集模板。
系统已经为我校预置学校名称和学校标识码,并有唯一的一个EXCEL采集模板,模板文件名为“10位学校标识码_学校名称_模板名称.xls”。采集模板“一校一表”,不能相互混用,且不能修改文件名称。
2、教职工填写基础信息采集表
各二级单位组织教职工填写纸质基础信息采集表,并指导教职工严格按照基础信息采集表指标解释和基础代码要求,规范填报信息,其中劳资信息由组织人事部劳动工资科负责填写。教职工填写完毕后需要本人签字确认,二级单位负责对纸质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填报信息逐条进行审验并签名确认,确保信息内容真实无误。
3、录入教职工基础信息EXCEL采集模板
各二级单位要指定专人将纸质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信息统一汇总录入EXCEL采集模板,形成本单位教职工EXCEL数据文件,并通过模板附带的校验功能进行核验,保证所有数据没有错误。数据录入、审验人员要严格分离。
4、数据审核报送
完成本单位所有入库教职工数据审核后,上报学校组织人事部。
三、工作进度及相关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本次采集工作采取周报制,自10月16日起,每周四下午6点前要向组织人事部报送本周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进展情况,组织人事部每周五下午3点前向省教育厅上报我校信息采集工作进展情况。特对工作进度作如下安排:
1、10月16日下发做好我校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2、10月17日上午各二级单位上报信息采集负责人员名单。
3、10月17日下午进行工作部署和人员培训。
4、10月28日各二级单位完成本单位教职工数据入库、审核并上报组织人事部
5、11月3日学校组织人事部完成全校教职工数据入库、审核并上报省教育厅。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信息采集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和数据审核,严格遵循数据录入、审核、报送的流程规定,做到“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确保责任到人,保障数据质量和安全。各单位要根据学校的工作进度安排制定本部门工作时间表,把握关键时间节点,对于进展缓慢的单位,要及时查找原因,采取有力措施解决问题,确保按时保质提交数据。
组织人事部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