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515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14〕898号)精神,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海南省515人才工程实施方案(2013—2020)》(琼人社发〔2013〕272号)和《通知》要求,做好我校“515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选拔工作。请于11月7日前,按要求将推荐材料报送到组织人事部。
联系人:陈磊,联系电话:66893139。
附件:1.关于做好 “515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2. 海南省515人才工程实施方案(2013—2020)
组织人事部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