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发放硕、博士租房补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师资培训管理办法(试行)》(新葡萄新京威尼斯学〔2013〕183号),我部拟参照引进人才同类标准,调整、发放在职人员租房补贴,具体安排如下:
一、发放范围
(一)在职取得硕、博士学位,且未享受学校福利住房和租房补贴的人员;
(二)已享受租房补助、但晋升职称后未调整租房补贴人员。
二、发放流程
(一)个人填写《调整发放租房补贴申请表》,并提供硕博士学位证书原件查验及复印件二份;
(二)二级单位及国资部门审核;
(三)组织人事部审核,并在校内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后由财务管理中心发放。
三、发放时间
从2014年1月起补发。
请各单位于11月19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同志申请材料统一报送至组织人事部师培科。
联系人:陈磊,联系电话:66893139。
附件: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租房补助发放申请表
组织人事部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