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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海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24    作者:佚名     来源: 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现将《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我省地方合作项目公派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琼教外〔2017〕15号)予以转发,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申报。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选派对象
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2017年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有关项目指南等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信息)的我校优秀中青年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地方合作项目”及今年新增高校英语出国研修项目、高校专业课程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等成班派出项目。
二、推荐办法
(一)各单位应将本通知及时传达到本单位全体教师。
(二)遴选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步骤为:本人提出申请,所在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推荐人选,并在单位内公布,同时报送人事处。
(三)人事处对各单位推荐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报学校领导审定后再上报省教育厅。
二、相关要求
(一)资格有效期
2017年度地方合作项目录取人员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8年9月30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二)邀请函及时间要求
2017年度申请人须取得外方正式邀请信方可申报地方合作项目,申请人正式邀请信中邀请时间应不早于公布结果且不晚于留学资格有效期到期时间,即邀请时间应在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间。
(三)各单位所做推荐意见要求
各单位负责人要如实对推荐人员按要求做出推荐意见,并在单位推荐意见表签字且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同时提交单位推荐意见内容电子版(每位申请人500字以内,word文档)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和申请受理时间,于网报项目截止日前7个工作日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
联系人:陈磊,张开震,联系电话:66893139。
人事处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