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厅通知要求,现将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我省国家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琼教外〔2017〕234号)予以转发,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申报。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选派对象
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2018年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有关项目指南等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详情请查阅国家留学网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选派办法”、“派出渠道”)。
二、推荐办法和要求
(一)各单位应将本通知及时传达到本单位全体教师。
(二)遴选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步骤为:本人提出申请,所在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推荐人选,并在单位内公布,同时报送人事处。人事处对各单位推荐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报学校领导审定后再上报省教育厅。
(三)推选工作要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和申请受理时间,于个人所申报项目网报结束前7个工作日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
联系方式:陈磊,张开震,66893139。
附件:关于做好2018年我省国家公派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