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稳定高层次人才队伍,解决人才后顾之忧,保证引进人才安居乐业,干事创业,学校决定按照国家及海南省有关政策和《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人才引进住房解决方案》(新葡萄新京威尼斯学〔2012〕116号)和《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职工经济适用房分配工作方案》(新葡萄新京威尼斯学〔2009〕141号)。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申请选购预留人才房。具体事宜如下:
一、可享受人才引进住房的范围
在学校三期经济适用房选房结束后(2013年6月30日后)引进的人才,且未参与学校经济适用房的选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根据《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优秀人才引进暂行实施办法》,经确认为E类及以上的引进人才;
(二)具有正高职称的引进人才;
(三)博士学位且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引进人才;
(四)学校现有未享受优惠购房且符合以上同等条件的人才。
二、申请购房的条件
在享受人才引进住房的范围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是学校在编教职工。
(二)没有享受学校福利住房的职工。
(三)配偶在外单位工作且已享受福利性分房,但面积未达标且未领取住房补贴并愿意将原住房按原价退还给单位的教职工。
三、人才引进住房的房源
学校三期经济适用房预留住房和部分腾空房。
四、人才引进住房申请程序
(一)按自愿原则,个人填写《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高层次人才选购人才房申请表》提出购房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级单位审核后报送人事处。
(二)人事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申请选购人才房范围的人才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审批。
(三)基建与房产管理处按照申请选购人才房范围的人才名单,组织人才进行打分排名,按照选房顺序,确定拟购房源、户型、面积、楼层,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后,与学校签订购房合同,缴纳房款。
五、其他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于2018年1月22日前将《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高层次人才选购人才房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相关申请材料提交人事处。
联系人:秦燕、陈磊,联系电话:31350967,66893139
附件: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高层次人才选购人才房申请表
人事处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