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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3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院、部(系)、室(所、中心),各直属机构: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8 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琼教审〔2018〕21号)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认定范围

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以下在岗人员: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教学一线岗位工作的人员。

2、2018年引进的专任教师。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条件

符合《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的条件且普通话水平测试达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三、时间安排

(一)2018年9月15日至9月30日,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信息。

(二)2018年9月20日至9月28日,进行现场确认并审核申报材料。

(三)2018年10月13日至14日,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教师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能力评议。

(五)2018年11月8日,申请材料报送教育厅。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必须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规格为A3纸双面彩色打印,不得自行设计打印表格。准备1张小2寸与网络报名相同底的彩色相片(背后用铅笔标注自己名字),1张轻贴在一份申请表右上方,供办理证书使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A4规格)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A4规格);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A4规格,并提供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无法查询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材料;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海南省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原件1份(体检时间为8月至10月,《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可从海南省教育厅网站“资源下载中心”栏目下载,规格为A4纸双面打印);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A4规格,样表可从海南省教育厅网站“资源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7、《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A4规格);

8、高校附属医院申请人提供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1年内教学任务书或专职辅导员岗位证明;

10、人事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并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二)报送申报材料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2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材料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复印件;

5、海南省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原件1份;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

7、《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复印件1份;

8、1年内教学任务书或专职辅导员岗位证明;

9、人事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并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10、高校附属医院申请人提供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11、高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材料1份。

以上(2)—(11)材料按顺序夹在材料(1)中。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实施细则》规定,“高等学校已聘任副教授(不含副研究员、副主任医师、高级实验师等)职称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免补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免普通话水平测试,免课堂教学评估”。

(二)申请教师资格须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请申请者于9月7日前在人事处张开震同志处咨询,参加海南师范大学或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的考试。

(三)请各二级院、部(系)及党总支高度重视,指派专任负责联系及落实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

(四)请申报人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及教学能力评价,逾期自误。

六、网报注意事项

(一)工作单位填写“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

(二)现从事职业填写“在职教学人员”

(三)所学专业填写“XX学”等应与毕业证一致

(四)所教学科(课程)填写“XX学”,不能填写XX学类

报名地点:学院路3号学校新址行政楼人事处210室

联系人:张开震 联系电话: 66893139。

附件: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