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海南省高层次人才申请小客车指标实施办法(试行)》(琼人才办通〔2019〕1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广泛宣传,协助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高层次人才进行小客车指标申报。
附件:《海南省高层次人才申请小客车指标实施办法(试行)》(琼人才办通〔2019〕17号)
人事处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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