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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老师做好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1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院、部(系)、室(所、中心),各直属机构: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琼教审〔201926号)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认定范围

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以下在岗人员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1.本校拟聘用教学人员

2.本校专职辅导员

3.各直属、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条件

1.参加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海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颁发的《海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合格证书》(持有合格证3年内申请教师资格有效,2019年参加培训,还未获得岗前培训证书的老师也可先报名);

2.且普通话水平测试达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3.参加由省教育厅委托高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三、时间安排

(一)20199月15日至9月30日,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填报申请信息。网申阶段,本校二级单位(或附属医院)联络人协助人事处通知部分申请信息填写错误的老师及时修改信息。二级单位(或附属医院)联络人名单请于9月16日下午17:00前报给人事处刘老师。

(二)2019109日至1013日,进行现场确认并审核申报材料。

2019年10月9日 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校编老师

2019年10月10日 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第一附属医院

2019年10月11日 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第二附属医院

2019年10月12-13日 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附属海南医院

(三)2019112日至3日,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教师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能力评议。

(四)201911月14日,申请材料报送教育厅。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A4规格);

3.学历证书原件;

4.《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A4规格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盖二级单位或医院公章);

5.海南省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原件1份(体检时间为8月至10月,《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自行打印“附件”到医院体检相关项目,规格为A4纸双面打印);

6.高校附属医院申请人提供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1张1.5寸近期彩色证件照(与网上申报系统电子相片相同),供办理证书使用;

8.1年内教学任务书或专职辅导员岗位证明;

9.人事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并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以上材料由本校二级单位(或附属医院)联络人统一收齐到人事处办理现场确认。

(二)报送申报材料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2份;

2.海南省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原件1份;

3.《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复印件1份;

4.校附属医院申请人提供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5.高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材料1份。

以上(2)—(5)材料按顺序夹在材料(1)中。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实施细则》规定,“高等学校已聘任副教授(不含副研究员、副主任医师、高级实验师等)职称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免补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免普通话水平测试,免课堂教学评估”。

(二)2019年开始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原有5页(含《思想品德鉴定表》)压缩至1页。对部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只在网上报名系统中采集和留存,申请表中不再显示。

(三)新版申请表采用《个人承诺书》替代原有《思想品德鉴定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上传本人打印签字的《个人承诺书》,系统自动添加于申请表内,无需提交纸质签名材料。申请人需提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弹出通知中下载《个人承诺书》,并打印、签名和拍照,以备报名时及时上传。

请各二级院、部(系)及党总支高度重视,指派专任负责联系见附件及落实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

(四)请申报人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及教学能力评价,逾期自误。

六、网报注意事项

(一)工作单位填写“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

(二)现从事职业填写“在职教学人员”

(三)所学专业填写“XX学”等应与毕业证一致

(四)所教学科(课程)填写“XX学”,不能填写XX学类

报名地点:城西校区行政楼人事处210室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6893139

附件: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9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