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各直属机构: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海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琼教审批〔2021〕48号)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定对象
在我省高等学校专门从事教学工作,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条件的下列人员:
(一)高校聘用的教学人员(工资关系在现任教学校、人事档案在现任教学校或省内人才代理机构、在校承担相应专业教学任务、与现任教学校签订1年以上聘用合同);
(二)高校专职辅导员(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为思想政治类);
(三)高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由学校人事部门纳入学校教师管理、在校承担相应专业教学任务、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四)符合《关于港澳人士和台湾同胞在内地(大陆)高校申请教师资格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2〕5号)要求,在我省高校工作的港澳人士和台湾同胞(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思想品德合格;
(二)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要求,其中:申请普通话和播音等相关任教学科应当达到一级水平,申请汉语言和对外汉语等相关学科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其他任教学科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五)参加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海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颁发的《海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合格证书》(持有合格证3年内申请教师资格有效);
(六)通过我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三、认定程序
(一)2021年9月15日至12月10日,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并填报申请信息。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点击“注册”,“注册”时需经实名核验。实名核验通不过的需按网页“操作说明”进行人工核验;实名核验已通过的,可继续进行申报。认定机构选择“海南省教育厅”,现场确认点选择“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申请人需准确、如实填写申报信息,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申请表的“备注”栏填报所任教的高校,以便分类归档。请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按时进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申请功能。网上申报阶段,本校二级单位(或附属医院)联络人协助人事处通知并现场确认各单位申请人信息填写情况,及时修改错误信息。二级单位(附属医院)联络人名单请于9月14日下班前报给人事处秦燕老师。
(二)10月8日至10月12日,进行现场确认并审核申报材料。
10月8日 受理校本部各单位申报材料
10月9日 受理附属海南医院申报材料
10月10日 受理第一附属医院申报材料
10月11日 受理第二附属医院申报材料
10月12日 受理肿瘤医院申报材料
(三)10月30日至10月31日,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教师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能力评议。
(四)11月13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教育厅。
四、申报材料要求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按附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材料由本校二级单位(或附属医院)联络人统一收齐到人事处办理现场确认。
网报注意事项:
(一)工作单位统一填写“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
(二)现从事职业填写“在职教学人员”
(三)所学专业填写“XX学”等应与毕业证完全一致
(四)所教学科(课程)选填“XX学”,不能选填“XX学类”,填报时请认真查看。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实施细则》规定,“高等学校已聘任副教授(不含副研究员、副主任医师、高级实验师等)职称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免补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免普通话水平测试,免课堂教学评估”。
(二)申请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上传本人打印签字的《个人承诺书》,系统自动添加于申请表内,无需提交纸质签名材料。申请人需提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弹出通知中下载《个人承诺书》,并打印、签名和拍照,以备报名时及时上传。
(三)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要求,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查询。对经查询有相关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对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取消、撤销教师资格。
请各二级院、部(系)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联系及落实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
(四)请申报人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及教学能力评价,逾期自误。
报名地点:城西校区行政楼办公室202办公室
联系人:秦燕 联系电话:66890533
附件: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