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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21海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琼教审批〔202148号)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委托有关高校设立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通知》(琼教师〔2009〕1号)和《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关于调整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新葡萄新京威尼斯学〔2009〕134号)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高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已在网上完成高校教师资格申报并通过现场确认的我校专任教师(分组名单见附件1)。

二、测试安排

(一)测试时间

参加说课人员于202110307:30-8∶30集中完成教案书写。202110308∶40-12∶30,参加说课人员根据所写教案按时到所在考场参加说课,每人限定10分钟。

(二)测试地点

城西校区第四教学楼(具体地点见附件1)。

四、测试标准

申请人应具备现代教育理念,掌握必备的教育科学基础理论,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基本的学科教学能力,具有良好的教学基本功和相关的教育素养,能从事本专业(学科)教育教学工作。测试标准具体内容见《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课堂教学评价表》。

五、测试程序

1.申请测试人员指定测试地点集中编写教案,编写时间为60分钟;

2.编写教案后,申请测试人员到达指定测试地点进行说课,说课时间为6分钟;学科(专业)专家组根据测试人说课情况和测试项目内容提出2个问题,申请人进行答辩,时间不超过4分钟;

3.学科(专业)专家组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指导下,对说课教师进行科学评价,得出总评分数,并写出综合评价的简要意见。

六、注意事项

1.参加测试人员须7:15进入休息室。除教材、教学大纲、教学参考用书外,不许携带其它通讯工具及参考资料。迟到15分钟的,取消测试资格。

2.参加测试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以便工作人员核查。

3.为做好防疫工作,参加测试人员进校园必须全程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如有发烧症状,请提前告知工作人员。

4.整个测试工作在全封闭状态下进行,除被测人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测试场地。被测人候测期间不得离开备课场地,测试结束的应及时离场,不得再回休息室与未测试人员接触。

附件: 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分组安排

联系人:秦老师   66890533

    人事处

2021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