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葡萄新京威尼斯教务〔2011〕43号
各二级教学、教辅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决定在开展2012年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时,严格执行《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学效果
凡需填写《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教学评估情况汇总表》、《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课堂教学评价表》、《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课堂教学评估意见表》的职称申报人员,须提前向学校教务部提出申请,教务部根据每学期的授课计划,随机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人员进行现场教学评价,填写相关表格,予以签章确认。凡两年内参加校级以上教学比赛者可以申请免测(以大赛现场课堂授课专家评分给予评价)。教务部受理申请时间为每学期开学两周内。
二、教学工作量
凡需填写《海南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教学工作量汇总表》的职称申报人员,须提供能如实反应本人承担教学工作量的授课计划复印件,教务部根据授课计划进行核对,予以签章确认。
请各二级教学、教辅机构广泛宣传,认真执行。对于职称申报弄虚作假者,经调查核实,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教务部 中共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委员会组织人事部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高校 教师职称 评审 通知
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教务部 2011年6月23日印发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