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系)、室(所、中心),各直属机构:
根据《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办法》(新葡萄新京威尼斯学〔2010〕162号)规定,现将我院2016年下半年高校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及初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认定及初聘的范围
(一)资格认定的范围
1.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满一年者;
2.硕士研究生毕业且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满三年,经考核合格者;
3.博士研究生毕业且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经试用考核合格者。
(二)初聘的范围
硕士研究生毕业且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满半年,经试用考核合格者。
二、材料受理时间
申报人员按照《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办法》要求,于12月2日前将个人材料整理成册,送交人事处210,逾期不予受理。所需表格请从校园网下载。
联系人:张开震;联系电话:66893139。
人事处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