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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评2006—2007年度省直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作者:admin 阅读量: 更新时间:2008-02-27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深入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激励全社会共同关爱和支持残疾人事业,进一步推动我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稳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海南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下发琼府残工委[2008]1号文,对省直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42家先进单位和61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我校获得2006—2007年度省直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组织人事部吴燕同志荣获2006—2007年度省直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做好残疾人的就业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就业问题和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近两年来,我校认真执行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扶残助残政策,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关于《海南省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切实履行法定义务,积极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担负起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在协助残疾人就业工作方面做出了突出的成绩。

据悉,20062007两年来省直各单位共安排637名残疾人就业,有1237家单位依法缴纳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全省推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做出了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