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校出台《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晋升与聘任管理办法》(暂行)(新葡萄新京威尼斯[2010]15号),进一步加强学生辅导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落实辅导员待遇。
该文对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的晋级原则,岗位设置,岗位待遇,招聘、聘任与管理及年度考核等七个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为我校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的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从今以后,我校专职辅导员再也不用担心没有出路及在行政职级方面的待遇得不到落实。在行政职级晋升方面,该文件为专职辅导员打通了一条从科级到处级的通途。按照文件的规定,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经试用合格者可聘为正科级;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经试用合格者可聘为副科级;本科毕业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满三年,经考核称职者可聘为副科级;在正科级岗位工作满三年,成绩突出、考核优秀,且本人愿意留任专职辅导员的,可聘为副处级,特别优秀的,可破格提拔、晋级;另外,在辅导员岗位工作满三年者,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本人的条件和志向,向校内管理或教学科研等其他岗位输送。该文件还为专职辅导员的年度考核开起了小灶,文件规定,按学校年度考核的整体要求及《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辅导员考核工作实施意见》的具体细则执行,辅导员考核的“优秀”比例单列。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想真正抓好,必须出实招、用实劲、办实事。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作为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突破口和着力点,辅导员工作水平的高低、工作效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影响到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而这些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生辅导员的待遇如何。15号文件的出台,使我校辅导员在行政职级晋升方面有了一个明确的、具体的目标和统一的、规范的要求,为辅导员的发展空间及落实和改善他们的待遇提供了有力保障。
我校还坚持“稳定一批,流动一批”,形成“严进优出”的科学流动机制。对优秀辅导员给予重点培养,在选拔中层干部时重视选拔有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干部,也可根据个人的条件和志向,向教学、科研工作等岗位输送。近两年来,先后有多名在其他部门工作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学生工作的领导岗位。
“党委下发的这个文件,给我们辅导员吃了一颗定心丸,使我们的工作真正成为令人羡慕的香饽饽。”刚刚毕业的辅导员李旺旺十分感慨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