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至21日,我校组织2010级全体新生在军训期间开展 “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保密责任重于泰山”——《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学习宣教活动。2000余名新生在军训教官和辅导员的组织下,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国家主席胡锦涛2010年4月29日签署了主席令。新颁布的《保密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们党和国家保密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国各级各部门都在深入学习宣传保密法。
此次,2010级新生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熟知其具体内容,领会其精神实质、立法的目的和意义,澄清了部分学生思想中存在的“保密无用”、“无密可保”的模糊认识,进一步普及了保密知识,不断提高了学生们的保密意识和法制观念。
![\](/__local/8/82/95/944EB856432A8D7E9ABD080F5DD_30A329F8_47031.jpg?e=.jpg)
![\](/__local/9/9C/04/E8B639ADB933EE1418F90EA0E44_008AB07C_288F5.jpg?e=.jpg)
学习掠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