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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新闻

2010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在我校顺利举行

作者:admin 阅读量: 更新时间:2010-12-22

2009年1月,浙江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与宁波市北仑区人民医院签订了一份15年的托管协议。2010年7月8日杭州市政府投资,由浙江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负责管理的杭州之江医院开工建设。2010年8月27日,义乌市政府全额投资、由浙江大学负责管理的义乌医院二期工程正式启动。近日,浙江省另一家著名三级甲等医院与地方政府合作建设县域医院的计划也正在酝酿之中。随着社会各界对医疗改革的关注,“医院托管”这个名词频频地出现在各大媒体的报道中。什么是医院托管?什么是帮扶式医院托管?在新医改的环境下,帮扶式医院托管的作用如何?我们希望从对浙江省医院托管案例的剖析中,得到答案。
一、概念
医院托管是指医院产权所有者将医院的经营管理权交由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并能够承担相应风险的机构(或医院)管理的一种医院经营方式。根据托管的目的不同,可以将医院托管的模式分为“营利性医院托管”和“帮扶式医院托管”。营利性医院托管是托管方从医院的经营收入中直接收取管理费用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的盈利方式包括:规定利润基数,超额利润作为托管方的托管收入;先收取固定托管费用,赢利部分按双方协商的比例划分;免收固定托管费用,以实现的税前利润为基数按协商比例分配。2009年以前,我国大部分的医院托管采用了这种方式,取得了一些的成绩,但也暴露出了很多问题。近年来,在新医改的大环境性,帮扶式医院托管模式见诸报端,引起了广泛地关注。这种以帮扶基层医院,惠及人民群众为目的,依托大型三级甲等医院强大的管理、医疗护理和人才培养优势,无缝隙地参与到被托管医院的管理、医疗和人才培养过程的托管模式显现出了旺盛的生命力。
二、医院托管模式的探索历程
上个世纪末,随着医疗改革的深入,医院产权制度改革问题逐渐浮出水面。一些地方政府和医院开始尝试合作、兼并、托管、联合等模式的医院产权改革道路。2003年,上海第一家民营医疗管理公司成立,并于当年托管了江苏省和浙江省各一家二级医院。2008年底合约到期时,一家医院因没有完全当初协定的目标,只好结束托管合同。而另一家医却得到了迅速地发展,托管第三年的业务收入增长幅度达到300%,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近年来,大型公立医院托管基层医院的案例也开始增多。浙江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对北仑区人民医院实施托管不到1年,被托管医院就实现了经营亏损同比减少了1/3,职工收入增加了10%,病人外流下降6.7%的骄人成绩。
三、政府(公众)、托管医院和被托管医院三赢模式的新探索
各级政府是公立医院的所有者。政府建设医院和追加投入推动医院发展的最主要目的不是赢利,而是满足辖区人民的医疗、预防和保健需要。因此,医院托管的目的也是更好地满足辖区人民的医疗、预防和保健的需要。人民满意了,政府的目的就达到了。
帮扶式托管医院是受各级地方政府的委托,对医院进行管理,帮助地方政府实现其投资建院的目的。从这种意义上讲,帮扶式托管具有很强的公益性特征。但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单位在帮助委托单位实现公益性目的的同时,谋求合理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的要求,也应该得到尊重和满足。
被托管医院从所有权上讲,隶属当地政府;经营权又属于托管医院。但这并没有改变其独立的法人地位和非营利的公益性质。因此,被托管医院仍然是实现政府目的的主体。同时,被托管医院应该具有生存权和发展权,其职工也应该享有医院发展的成果。
既然政府、托管医院、被托管医院是托管模式的三个主体,且具有各自相同和不同的责任和利益。那么,“帮扶式医院托管”这种管理模式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就是:为当地人民提供更加有效、便捷、价廉的医疗、预防和保健服务;委托医院宣传了品牌、拓展了平台、增加了管理收益;被委托医院的医疗技术、管理水平的得到提高,职工生活得到改善。
四、“托管”模式中,政府、托管医院和被托管医院三方角色的定位和作用的发挥
托管后,政府从医院经营者的角色退出,成为了医院的所有者和医院经营的监管者。但是公立医院的非营利性质决定了医院资产实际上是处于不断贬值的过程中。那么,政府的不断投入就一定是医院运营和发展资金的主要来源之一。“丢包袱式的医院托管”只能使公立医院的经营陷入困境,最终被迫扭曲公立医院非营利的属性。因此,地方政府保证公共医疗投资规模不变甚至合理的递增是帮扶式医院托管模式存在和发展的经济基石之一。
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应该通过监管,避免托管方的小团体欲望过度膨胀,确保医院沿着非营利性和公益性的方向良性发展。地方政府监管的内容包括:1、医院药品、耗材器械设备等的采购需要通过政府集中招标,确保基本药品使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2、将被托管医院的发展目标、业绩指标和三不变原则(产权不变、非营利性不变、职工待遇不变)写进托管协议中,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管;3、对关系医院发展的高投入项目,拥有从立项、购买定价、收费标准制定等的决定权。4、根据管理业绩、患者和职工满意度等指标对受委托方进行奖惩。
帮扶式托管的性质首先是帮扶,第二位的才是托管。受委托医院应该把这种模式看做是“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工程”、“卫生人才智力扶持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等三级甲等公立医院社会责任实现形式的延伸和创新。也正是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浙江省一些医院提出,将“托管费”更名为“托管医院发展基金”用于被托管医院的发展。不要小看这一变化,它很大程度地拉近了托管医院和被托管医院之间的距离,增强了被托管医院职工内心的归属感。
托管医院一般是从管理、医疗技术、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升被托管医院的服务水平。管理人员的重新组合是任何受委托方无法逾越的门槛。在这个过程中,和风细雨式的调整比推到重来式的改变更能为双方接受。完全依靠原有管理团队,而由管理专家指导经营的模式常常因无法有效地利用人事和分配手段改变被托管医院的管理理念已经被逐渐淘汰。浙江省一家三甲医院在保障被托管医院原有职工基本待遇不变的前提下,派出管理团队(任职院长和常务副院长等职务)直接参与管理决策,推动先进的管理理念、医疗技术和服务意识迅速植入被委托医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托管医院能从委托管理过程获得的利益是什么呢?首先是扩大了自身优质医疗品牌的影响力。这不仅是指品牌认知度地域范围的扩大,更重要的是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托管医院公益性质的认可程度。其次,有利于托管医院占据医疗分工的技术高地。新医改指出:县级医院作为县域内的医疗卫生中心,主要负责以住院为主的基本医疗服务及危重急症病人的抢救。在这种形式下,三级甲等医院的诊治重点必然转向疑难危重疾病的诊断和治疗。通过托管县级医院,三级甲等医院可以与被托管医院之间形成合理的医疗分工,进而组成医疗集团。在这种模式下,不仅可以实现科学施治、确保安全、降低患者负担,而且会对三级甲等医院的学科发展起到促进作用,从而实现三级甲等医院诊疗病种的升级和运营模式的转型。
被托管医院为辖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卫生、预防和健康保健的主体地位并没有随着被托管而改变。从根本上讲,被托管医院的发展最终还要依靠本身管理队伍的成长、技术人才的进步和服务理念的更新。在早期,委托方引入大量的专家和设备可以迅速提高被托管医院的整体水平。但随着时间的推进,委托方输入更多的是管理模式和管理理念,用来增强被托管医院的造血能力和创新能力。后者才是医院发展无尽的动力源泉。被托管医院的全体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应该改变观念,不从短时间的职务升降和收入增减看待医院管理模式的改革,而是在医院发展中,寻求自己的合理利益。只有真正地融入到先进的管理模式中,被委托医院的管理人员才能提升管理水平;技术人员才能提升医疗水平;全体职工才能在内心深处植入先进的服务理念,医院才能发展,个人价值才能最终得以实现。
综上所述,帮扶式医院托管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型经营方式,是实现政府(群众)、委托医院和被委托医院三赢管理模式的新探索。在这一领域,浙江省的经验值得我们进行深入地研究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