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教学奖励办法》(新葡萄新京威尼斯学〔2009〕110号)文件精神,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决定组织2010-2011学年度相关教学奖励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7月4日-8月30日,各相关教学单位组织评审本部门优秀教学单位、个人,并推荐优秀教学服务单位、个人。于8月30日前将评优名单、申报表、支撑材料报送教务部教务科。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2;申报表见附件3、4、5。
2、教务部、组织人事部、质控办及其它相关教学管理监督部门对上报的优秀教学单位及个人提出初审意见。
请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教学奖励相关文件,并对评选结果严格把关,按时报送材料,逾时不予受理。
附件:1. 2010—2011学年度优秀教学单位/个人推荐名额表
2. 2010—2011学年度优秀教学服务单位/个人推荐名额表
3. 2010—2011学年度优秀二级教学单位申报表
4. 2010—2011学年度优秀教学基层单位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