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室(中心),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校近期颁布了《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新葡萄新京威尼斯学〔2010〕166号)、《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本科教学质量手册》(新葡萄新京威尼斯学〔2010〕167号)和《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若干意见》(新葡萄新京威尼斯学〔2010〕168号)等文件。为了切实落实文件精神,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文件,提出本单位落实教学工作中心地位的实施计划,并于2010年12月1日前报送校长办公室。
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院长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