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现就面向全社会再次征集各技术领域专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机构已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将参加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评价工作。请各单位根据“专家选聘条件”(附件1)和“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附件2)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人选。
二、同意推荐的专家人选,请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库专家备案表”(附件3),签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承诺书”(附件4),并将专家备案表、专家承诺书一式3份及电子版于8月22日上午9:30-11:30报送至科研部
三、专家库实行动态化管理。我省高企认定办将常年受理符合选聘条件专家的推荐,及时补充和增加专家库的专家信息。
附件:1、专家选聘条件 2、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库专家备案表 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承诺书
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123科研部
二○一二年七月十九日